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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 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
2009-11-18 15:52:45 阅读(50) 评论(0)
广西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 张健 2009年10月16日
食品流通许可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切实做好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
一、核发流通许可证的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2009-11-12 20:41:05 阅读(14) 评论(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46号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2009-11-12 19:27:03 阅读(52) 评论(0)
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9-11-26 21:15:32 阅读(0) 评论(0)
行政强制措施(一)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意义上,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出于特定目的(不限于查处违法行为),对特定管理对象采取的临时限制其某种权利行使的措施。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查处违法行为,对特定违法嫌疑人的人身和财物依法强制采取的限制措施。对违法嫌疑人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专有职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强制措施仅限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调查取证阶段对违法嫌疑人的财物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以及责令暂停销售。
其实,先行登记保存也具有强制措施的性质。但由于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强制性集中在证据保全方面,而其他强制措施不限于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遂将先行登记保存与强制措施作了区别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2009-11-24 16:53:33 阅读(1) 评论(0)
桂工商办发〔2009〕192号
各市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2009〕208号)。自治区工商局领导批示,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现就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全
2009-11-23 19:15:52 阅读(5) 评论(0)
财政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298号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福州市、长沙市财政、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11-23 19:14:43 阅读(1) 评论(0)
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中宣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供销总社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
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财建〔2009〕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物价)、宣传、农业、环保、供销、税务、工商、质监主管部门: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9年2月1日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工作,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著。但由于补
2009-11-17 14:03:16 阅读(29) 评论(0)
行政处罚的证据(十一) 行政处罚证据的审查
(一)审查证据的含义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简单地说,审查证据就是对所采集的证据进行审查,确认证据可以采用,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具体说来,审查证据就是对办案人员收集到的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进行判断、认定,包括判断和认定各种证据是否具有证据力、是否具有证明力、证明力大小以及能否依据这些证据定案。
证据力是证据的采用标准,是证据可以被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和条件,是法律对证据的形式要求。证明力是证据的实质内容,解决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及其真实性是否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问题。
审查证据的过程,有时与收集证据的过程相分离。例如,在案件核审机构进
2009-11-17 13:44:17 阅读(37) 评论(0)
2009-11-13 14:15:12 阅读(5) 评论(0)
来自中国网
问:蒋某、刘某等3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一家饲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蒋某为法定代表人。后因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刘某等二人遂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蒋某,但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的效益不好,蒋某将饲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1台机器设备以15万元的价格变卖,但没有将该款交公司入账,而是直接用于个人购买房屋。后因债务纠纷被人告发。蒋某对变卖公司的机器设备以及将所得现金用于个人买房没有异议,但辩称该公司现为其一人所有,他有权利处置公司的资产。请问:蒋某变卖个人公司财产归他本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是,构成什么罪呢?